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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2021-2023年度湘潭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
编辑:陈丹     发布时间:2023-06-21    浏览:552

校属各单位: 

2021-2023年度湘潭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已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1.凡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在国内(外)刊物上发表的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的学术论文、具有独特见解的调研报告、科技工作者建议等均可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。

2.不属于自然科学的学术论文不参加申报。

二、评选等次

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分为三等:

(一)一等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等优秀学术论文评选:

在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、国内领先水平;在应用上,对我市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,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,在我市支柱产业、重点企业或其他领域得以应用,实践证明有重大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;在国际性学术刊物上发表、获奖或被重要回际学术会议录用,被国际权威刊物引用,在全国性重要学术会议上交流,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。

(二)二等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等优秀学术论文评选:

在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、省内领先水平;在应用上,对我市经济建设具有较大作用。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、省内领先水平,实践证明有好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;被全国性重要学术会议录用,在省级重要学术会议上交流,在国内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。

(三)三等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等优秀学术论文评选:

在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的某个方面达到省内、市内领先水平;在应用上,对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作用,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先进、市内领先水平,实践证明有较好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;被全省性学术会议录用,在市级重要学术会议上交流,在省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。

三、申报办法及要求

(一)申报办法

1.纸质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19日报送至科研处赵蔚林老师(综合楼1115室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配套电子文档及《湘潭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》发送至407456505@qq.com

(二)申报时间

2023年7月19日上午10点前,过期不予受理。

(三)申报要求

申报材料一式二份,包括《优秀学术论文申技评审表》和论文原文(刊物发表的或专著收录的,应附刊物中著作原件或复印件;论文成果在我市支柱产业、重点企业或其他领域得 以应用,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论文,应附有关部门提供的鉴定及取得经济、社会、生态效益的证明)。申报参加一等评选的论文,需要有两名不同单位(不含本单位)同行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和评价意见。

一篇论文由第一作者申报,申报篇数不超过3 篇。已获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的不再申报。《湘潭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》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,不得填写虚假内容。

联系人:赵蔚林、罗仁芝

联系电话:15273299512

科研处

2023年6月21日


关于开展2021-----2023年度湘潭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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